產品概述
HT-CD-1107電腦控制單體電池電芯熱失控試驗機
產品用途:
用于單體電池熱失控試驗
滿足標準:
031-2020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
36276-2022《電力儲能用鋰離子電池》
產品構成:
本設備有以下幾部分構成:加熱系統、過充電系統、溫 度采集系統、控制系統、防爆保護系統、視頻監(jiān)控系統 等構成。
電腦控制單體電池電芯熱失控試驗機實驗方法:
A.1.1 試驗應在溫度為25±5℃,相對濕度為
15%~90%,大氣壓力為86 kPa~106KPa 的環(huán)境中進行。 本標準所提到的室溫,是指25±2℃。
A1.1.2 使用平面狀或者棒狀加熱裝置,并且其表面應覆蓋
陶瓷,金屬或絕緣層,加熱裝置的功率要求見表A.1。完成 測試對象與加熱裝置的裝配,加熱裝置與蓄電池應直接接觸,加熱裝置的尺寸規(guī)格應不大于測試對象的被加熱面;安 裝溫度監(jiān)測器,監(jiān)測點溫度傳感器布置在遠離熱傳導的一側,即安裝在加熱裝置的對側(如圖A.1)。溫度數據的采樣間 隔應小于1s, 準確度要求為±2℃,溫度傳感器頂端的直徑 應小于1 mm。
表A.1: 加熱裝置功率選擇
測試對象能量E(Wh) | 加熱裝置最大功率(W) |
E<100 30~300 | |
100≤E<400 | 300~1000 |
400≤E<800 300~2000 | |
E≥800 | >600 |
測試對象充電到SOC=100% 后,再對測試對象用1C 電流繼續(xù)充電12 min。
立刻啟動加熱裝置,并以其最大功率對測試對象進行持續(xù) 加熱,當發(fā)生熱失控或者A.1.2定義的監(jiān)測點溫度達到300 ℃時,停止觸發(fā),關閉加熱裝置。
A.1.3 以下是判定是否發(fā)生熱失控的條件:
a) 測試對象產生電壓降;
b)監(jiān)測點溫度達到電池廠商規(guī)定的最高工作溫度;
o監(jiān)測點的溫升速率dT/dt≥1℃/s
當a)&c) 或者b)&c) 發(fā)生時,判定發(fā)生熱失控。
A.1,4加熱過程中及加熱結束1 h內,如果發(fā)生起火、爆炸 現象,則試驗終止,
A.1.5測試對象不應發(fā)生起火、爆炸
技術參數: